本人因甲方不交纳社保而离职,离职后甲方不发工资。本人2011年1月8号离职,2011年2月20号办理手续,甲方说工资过几天就发,可是到了3月初都没有发,打电话问领导,领导说3月20号左右一起把工资打过来,3月24号工资依然没有到账,再次打电话问领导,领带说下个星期可能会到。 本人知道这只是拖时间的话,想通过法律拿回应得的工资。 押金单子收上去,钱也没有退。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1-03-25 05:52:18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克扣的工资、押金、补办补缴社会保险等多项待遇。
2011-03-25 08: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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