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因出现工伤,但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局申请事实关系的仲裁诉求已经受理,但是开庭是在3个月后,也就是7月份了, 如在7月份裁决某一方对裁决不服还要再进行申诉,在进行工伤认证的话或许又得半年了,然后我申请伤残鉴定的话或许过期或许是无伤残等级了, 请问我现在除了等待还能做些什么呢? 工伤认定下来后误工费的赔偿怎么计算?以何为界定时间呢? 谢谢!
建议寻找第三方机构促成你与单位之间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为好.
2011-03-25 10:55:39
2011-03-25 10:58:38
需要鉴定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
2011-03-25 11:08:28
过了工伤医疗期的,应回单位上班.工伤医疗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
2011-03-25 15:45:23
多收集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 如能达成工伤赔偿协议的更好。
2011-03-25 20:35:58
你好! 没有误工费的,但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照发!
2011-03-26 11:52:02
你好! 建议搜集证据,跟公司达成协议最好,否则只能等待正常的司法程序。
2011-03-26 21: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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