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告,法院判决下来了让我给原告钱,我给他他不要不签字,法院执行厅管吗/如果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有效期限大概是多长时间之内,如果他们没申请强制执行有效期就作废了
如果你给他他不要了,你可以通过对他的电话录音证明他不要了,这样就等于他放弃了对你的债权,你也就不用承担还款的义务了。也就是钱不用还了。 如果你就想还钱的的话,你可以直接将钱向当地提存部门申请提存。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期限是两年,过了两年就不再给予强制执行了。或者直接交给法院,由法院代为转交。
2011-03-26 09:50:22
原告拒绝你履行给付义务的,你有权将钱交当地的公证处提存,在提存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原告承担,你不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义务,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2011-03-26 21: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