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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交通事故中的受伤的病人的医药费应该生出??

咨询者 : fa201122 - 广东     时间 : 2011-03-26 13:21:24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交通事故中的受伤的病人的医药费应该生出?(已经出来责任认定书:是汽车车主付全责任,现在病人还在医院晕迷,他买了加强保) 现在车主说不出钱了,我们又没有钱,应该怎么办?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周泽高   [江西]    13767991248

可以要求找市市级或者保险公司垫付。自己垫付,以后也可以赔偿的到的。

2011-03-26 13:33:3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医药费应该按照下列标准支出,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011-03-26 14:40:43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1、应该由车主及保险公司出; 2、应该起诉车主及保险公司,要求先予执行医疗费用。

2011-03-26 14: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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