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前向朋友借了50万元,没有写借条,期间还了29万元,由于做生意亏了,无法还钱,年底对方说不还钱就找人做了我。为了不发生意外,现在我没有跟对方见面也没有通电话,想等有钱了再还给他,但他向公安局报案,说是诈骗,请问能成立吗?公安局会受理吗?谢谢
如果你没有虚构事实,就不构成诈骗。
2011-03-26 13:38:54
你们之间属于民事纠纷,你是认可借款这一事实的,不构成诈骗罪,公安局不会受理此案的。
2011-03-26 14:36:50
一般情况下不会立案
2011-03-26 14: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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