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干了4年,前3年没有给我上保险,公司也没有按照国家的规定给员工享受双休以及法定假日,我现在离职了,公司应该给予补偿吗?谢谢
1、你有权要求公司依法为你交纳社会保险,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2、你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你加班费,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11-03-27 18:47:03
你应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加班事实证据的情况下,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及赔偿金。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另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社保补缴。
2011-03-27 20:56:25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你有权要求公司依法为你交纳社会保险,如果公司不补缴的,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加班事实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及赔偿金。 应不应该给经济补偿,要看当时离职时的具体情况,是主动辞职还是和公司协商不成解除离职的。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3-28 16: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