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上市公司工作,工作了2年了。今年的一月份准备干玩就不干了。也没打辞职报告。过了2个月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一直都没发给我。我去问过了,明确就跟我说了我没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 钱不给了。或者就是让我先打辞职报告再干一个月。现在我换了工作了。不可能再去他那干一个月。我想知道公司的这种行为合法吗?我的钱能要回来吗?
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的,法律没有授权公司因为你未交辞职报告可以扣发你的工资的权利,你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支付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11-03-27 17: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