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想收养一个别人介绍的非婚生的女儿,孩子刚出生,因孩子的亲生父母都丢失了各自的身份证件,请问:医院还可以开出生证明吗?我和我的妻子是符合国家的收养条件的,我们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到民政局办理
2011-03-28 08: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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