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手里面只持有房产证以及97年和户主签订的一份抵押协议,现在户主死了,户主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要求收回房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知道房产协议。
你只有就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权,无权要求抵押物归你所有。户主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要求收回房屋,你可要求继承人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偿还欠款。
2011-03-28 16:10:40
你有权要求户主的继承人依法履行房屋的过户手续,这是其继承人的法定义务,他们无权收回房屋,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011-03-28 16: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