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四口人,我父母离婚,我和妹妹判给了爸爸,母亲离婚后又嫁了,没有正式结婚,没登记,母亲和继父生了一个男孩,现在孩子七岁,继父受伤住院,我母亲脑血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继父还有一个大儿子现在25岁,这个小儿子该谁管。
小儿子有他亲生父亲抚养,你母亲因未登记,双方无夫妻关系,也就没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如果你和妹妹成年后,有扶养你母亲义务。
2011-03-28 16:36:39
你母亲没有和你继父登记结婚,你母亲没有抚养这个孩子的义务,应该由孩子的祖父母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011-03-28 17: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