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学生,我因为和同学打架,他伤口已经愈合了,他脸上还有一道1.5厘米的细小疤痕在恢复(左耳前面一点,不是很显眼),咨询医院都说一年内是愈合期,一年后要不要做整容修复都不一定,看情况而定,之前的一切医药费都是我支付的,花了差不多两千元,现在我和这个同学协商赔500块营养费给他,他要我给5000块钱,协商不下来,他后来还找人来恐吓威胁我,有几个同学写了见证的。我毕业应聘了单位要去上班了,办离校手续(我符合办离校的条件),但是学校不给办,请假也不允许,说我要解决处理完这件事情要办离校或者请假都可以,因为之前这个学生跟学校说了,如果学校放我走的话就去告学校,我跟学校说,这是我和那个学生之间的事情,他要怎样直接找我,起诉也可以,学校不能这样压着我,学校说人家要起诉你的话我也要在学校等着,请问学校作为中间人,现在事情协商不了了,学校有权利因为这件事情不给我办离校吗?
从法律角度讲,学校没有权利扣押你的相关资料,不给你办理离校手续。但是从和谐角度讲,学校的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你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和你的同学尽快协商解决这个事情。
2011-03-28 19: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