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09年跟4个朋友一起开了家店,经营了半年也分红了,到了10年的时候由于房租增加了很多,店里生意不太好,另外两个股东就要求退股,当时出于朋友的考虑,我答应了也写了一张简单的退股协议,由于我资金方面有问题没有按照协议上的时间退还给他们投资进来的全部资金,还有一半没有退还给他们,现在跟他们说一时拿不出钱,要迟段时间支付,他们不肯,他们要是去法院上诉,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首先,需确认你们开的店是公司形式,还是合伙形式。 其次,才能根据不同组织形式,从不同路径考虑、分析。比如;如果是合伙,按合伙协议执行即可,既然已经协议退出,除对退出前合伙企业所欠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外,你与退出人应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你有义务偿还。 如果是公司,两个退出股东如果没有进行变更登记,那么,他们仍是公司股东,如果股权转让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规定,那么,两股东可以根据情况主张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或主张解除。
2011-03-28 18: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