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拿了别人手机,我在场,现在失主就认识我,不认识我朋友,现在他觉得我是同伙,现在报了警,如果我去到派出所,我说我也不认识我的朋友``这样可以说过去吗?因为如果说出来他门也会找我麻烦`(大家都是17岁的)
不必向警方撒谎,你应当是证人。 并且,根据你所述情况,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罚。
2011-03-28 21:50:44
陈述事实比较好,免得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2011-03-29 09: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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