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受北京一家公司外派到邯郸地区工作,我是2010年10月1日开始工作,截止到目前已经有6个月了,但尚未签订劳务合同,并且工作目前拖欠我2个月的工资和出差补助;以前谈好的5险1金和相关的福利也没兑现。现在我想离开这家公司,并拿回我应得的利益;请问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公司应该做如何的赔偿。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每个月的双倍工资。您可以主张5个月的双倍工资。没有交相关的保险费用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之前和单位谈好的相关福利没兑现,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3-29 14: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