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西晋城人,小小的高中毕业,工作很难找,今年23岁,身份证140581198808185814 今年3月份中旬家里托人花十万块钱找一工作(河南平顶山煤矿),办工作的人是晋城市一个小官(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都知道),因为他收钱不打收据,我对谈话进行了录音,来到这里工作之后,和之前说的大不一样,只需要5000块则可以来这里工作,这些天吃不好睡不下,我不想让太多的人上当了,我们一起来的有四十来个,总金额在400万左右,2W到10W不等!我不知道去哪里说,如果你们能给予我帮助,非常感谢 想请问我这到底算是什么?
对方在招工的时候收取任何费用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你有权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返还,劳动部门会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011-03-29 15: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