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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事宜?

咨询者 : sunland - 云南     时间 : 2009-06-29 10:14:14    状态 : 已解决



离婚小孩分配,抚养费事宜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根据由谁扶养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由谁扶养,由对方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支付抚养费。

2009-06-29 10:54:05

徐卫民   [云南]    13888209053

夫妻双方均有权取得小孩的监护权,抚养费原则按收入的百分之20至30支付给抚养小孩的一方

2009-06-29 10: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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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院离婚诉讼司法解释规定,抚养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不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应给予孩子抚养人月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抚养费。

2009-06-29 11:41:56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诉求法院判决,法院一般按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判小孩归一方抚养,另一方要负担小孩抚养费的一部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是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没有固定收入的,根据受案地所在法院实际生活水平判决。

2009-06-29 10: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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