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单位集资房,每人交8万元首付,由于种种原因,房子至今迟迟未盖,现在我打算辞职,单位也不准备给我分房,我要求退钱,单位只给8万,我觉得不合理。不知根据我国法律,单位要不要退我利息? 我有无权利将8万房款转让给当时没买房的单位内部同事?
没有办法。如果依法处理,能否要回利息也不好说。具体要看当时的集资建房规定和协议的约定。
2011-04-06 19: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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