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过来上半年不怎么忙,我老公在东莞办了一张健身卡,当时他们的顾问也没让我老公签什么合同,就让我老公办卡,当时我还没在东莞,当时我老公还问他可以不可以转,顾问只是说不可以借用,现在我老公天天都很忙根本没时间去健身,昨天去健身房想把卡转给我,他们经理说不可以,说什么公司规定,请问这样合理么?经理说如果交钱办次卡就申请把我老公剩于的时间转到我办的张卡里。请问这样合理么?国家有什么法律规定么?如果要求退会员可以么?
属于服务合同关系,需要看公司的具体规定,和规定当时是否明确告知你丈夫? 如果有规定,公司又有证据证明当时告知过你丈夫,公司就是有理的!否则,建议向消协投诉试试!
2011-03-30 10: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