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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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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问题?

咨询者 : fa203305 - 山东     时间 : 2011-03-30 12:12:22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父亲高息吸收了大批量民间贷款,有部分借据附加签了儿子的名字。后来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父亲已经承担了法律责任。对没有儿子签名的钱是不是就不用儿子偿还了?儿子还需要偿还有自己签名的钱吗?如果偿还是按什么比例偿还?(有的借据是儿子签名后父亲拿着去借款的,也就是儿子并不知道要借款,也不认识借款人)

  最佳答案

林愈强律师   [山东]    13156190956

1、没有儿子签名的欠条,钱就不用儿子偿还了; 2、有儿子签名的借条,分两种情况,如果儿子随便签的名,不知道父亲去借款,不用偿还。但如果儿子明知父亲去借款而签名,就应该还; 3、如果要偿还的话不是偿还欠款的一半,如果只有儿子签名,要全部还;如果和父亲一起签名,则和父亲承担连带责任,要和父亲共同偿还全部借款,不分份额。

2011-03-30 14:54:24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刘世亮   [湖南]    13807461326

没签名的当然不要还,如儿子不知情的话,父亲代签的也不应由儿子偿还。

2011-03-30 11:44:43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没有儿子签名,儿子没有偿还义务。

2011-03-30 1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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