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昨天晚上在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小区门口与我朋友交谈时被人打了,受了点轻伤,我没有还手,也没有对他进行任何刺激与语言侮辱,我认得那个人,我也报警处理了,现在我不想与他调解,想进行上述告他故意伤害罪 请问我要怎么上述? 还有这个算不算是刑事案件 他被刑事拘留时能不能保释(我怕他对我进行报复)谢谢
先进行法医鉴定,如果是轻微伤,只能做民事案子,你自己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轻伤或重伤,可由公安公诉,从实践中看,被刑事拘留期一般是不能被保释的
2011-03-30 15:32:26
如果鉴定是轻伤以上,可以要求承担刑事责任。 轻伤,需要鉴定。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2011-03-31 12: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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