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妻子为贸易公司法人(暂称A公司),持公司51%股份,丈夫持公司49%股份。以A公司名义贷款180万元(以3套房产做抵押),为期1年。另,A公司为朋友的公司贷款300万元做担保(公司为公司担保),为期1年。请教律师:在这种情况下,一但A公司的贷款或是朋友公司的贷款出现了问题。是仅限于以A公司资产还贷,还是也要以夫妻二人的个人财产(如个人银行存款)还贷?
对于第一种情况是要以A公司还贷,且可执行做抵押3套房产; 对于第二种情况担保人为公司,当然是依公司相关财产承担风险。
2011-03-31 07: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