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2年买了本村村民甲的一所宅院,09年办理土地证办证的时候土地局告知需要囎与手续,由于不太了解规程当时让村民甲写了个永久转让的手续,并把老的土地证给与了我。 09年换土地证的时候由于村民甲于05年死亡,其妻子不给于写赠与手续,所以我办理了一个假的赠与手续用以获取新的土地证。但是在10年村民甲的妻子将此宅院赠与她的外甥并到土地局办理了土地证他的土地证与我的编号等一切相同只是时间不同 请问这该怎么办,具体怎么处理,非常感谢!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依法撤销
2011-03-30 23:42:02
有点复杂了,建议直接请律师提供帮助!
2011-03-31 0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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