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小汪2000年8月份找我借了1万块钱打了欠条,2000年10月份他办了家公司,在欠条上盖了公章,现小王已去世,他的公司欠银行贷款,银行现要来收厂,银行说当时我借给小王的10000块钱是在公司开办之前成立,不属于公司欠款,不予以承认,请问我该怎么办?这10000块钱还能拿回来吗?有没有利息?... 急求解答!
银行方面说的不对,你有权要回你的借款,利息没有。
2011-03-31 1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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