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我与前夫经过法院宣判离婚,今年二月份发现前夫不光结婚了 而且又生了一个小孩,而法院宣判的应该给小孩的生活费及抚养费均不到位,经多次协商未果 我想知道我现在是否可以为小孩更换姓名 可以向法院递交怎样的的诉送?可否向法院要求前夫外遇的精神赔偿??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2011-03-31 16:11:15
可以申请执行,也可以要求赔偿。
2011-03-31 16: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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