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亲属的公司和一个公司签了购货合同,火车运送,可过年火车紧张,经协商供双方同意先用汽车运送一车货样,因只一车样子,我的亲属远,而我又在这个城市,我就雇了个汽车,把这货给我亲属运了过去。只是货主让我以公司名义打了个收条,但签上了我的名子。现在我亲属公司以货不合格柜付这货款,供货方以我签了收条为名天天管我要这笔钱,请问我有义务还这笔钱吗?货主天天找我影响我的工作和生活,最主要影响了我的名义,我该怎么办?请帮助,谢谢!
您好,按您所说,您不用负责。
2011-03-31 18:55:03
应当代付,然后追偿。
2011-03-31 18:56:00
诉讼解决
2011-03-31 19:54:24
你没有义务偿还货款。
2011-03-31 22:38:40
让其诉讼解决你只要积极应诉你不会承担责任
2011-04-01 20: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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