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爷爷在世的时候有一套房子,在2001年我奶奶不同意的情况下把房子卖了,但是房子一直没有过户,我奶奶也不知道情况,直到今年对方找我奶奶签字过户,我奶奶现在想把房子要回,并答应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对方不同意,要求我奶奶以评估价买回房子,现在写有我爷爷名字的房产证在对方手上,请问我奶奶有权利要回房子吗?我们应该怎么办才能要回房子?
房屋没有过户,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房屋。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7-01 18:08:13
1,对方买了房有没有住,居住在里面视为你奶奶知道房屋卖给他人,而诉讼时效为2年,那就难以胜诉,2,买了没居住,你奶奶现在才知道,那诉讼时效的计算可以从知道时开始计算,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无效
2009-07-01 14:42:11
你奶奶有权利要回房子。因为房屋系不动产,不动产要过户才能转移所有权。因为房屋一直没过户,所有权并没有转移,还是你爷爷和奶奶的。 房屋买卖合同是债权,房屋所有权是物权,物权大于债权。所以可以要回。 协商不成的话,只能以诉的方式要回。
2009-07-01 16: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