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房屋一套,为原单位分配房屋,并以父母的工龄为基础购买产权所得,由小儿出资购买(父母为再婚)。小儿上有6个兄弟姐妹,在父母分别去世后,小儿的6个兄弟姐妹共同立字据并签字确认:该房屋为小儿拥有(字据上无中人,未公证)。现出现纠纷,请问小儿是否拥有房屋的一切权利,谢谢!
如果财产分配协议是当时大家的真实意思表示,则房产应归小儿。现在大家不认可,可以诉讼维权,确认房产的归属,然后根据法院的判决进行房产登记过户。
2011-03-31 20: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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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1 21: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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