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些房屋赠与的问题,案例如下: 张君沈阳人,现其母欲将名下一处房产赠与张君,而其母居住在国外。我想请问的是: 1、张母能否通过委托,由其父将房屋赠与张君? 2、张母能否在国外签订赠与合同传真过来在中国进行公证,也就是说此次赠与直接由房屋所在地的律师代理? 3、发生此次赠与所需的手续以及相关费用(房屋80平米)? 4、另,是否赠与生效必须张君以及张母本人到场,更或者其父也需要本人到场公证。 谢谢!
1、可以委托其父代为赠与。 2、不能,传真系复印件,不能证明其真实性。 3、主要是房产管理部门收取的手续费; 4、如果赠与的一方或接爱赠与的一方委托他人代理赠与或接受赠与,受托人需持委托人签字的委托合同到场,委托人可以不必到场;如果此房仅为其母所有,即其母的个人财产,其父若不是其母的委托人,则他不必到场。
2009-07-01 16:26:30
1.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赠与。 2.传真件不可以,必须是原件。 3.主要是过户费和公证费。 4.可以由委托人到场办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7-01 17:53:06
1,不能,必须由所有权人亲自办理; 2,传真不行,无法确定真实性。可由代理律师与公证处协调处理,但赠与所需手续必须按公证处的要求去做; 3,费用主要是房产管理机关依规定收取的费用、公证费等; 4,应当是两人需亲自到场签字公证。 沈阳赵律师:13019349228、02462566367
2009-07-01 15: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