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想咨询一下专业人士,希望你能给我一些指导和帮助。 先简单介绍一下情况,我老公有两个不同的户口和身份证(总之是一切信息完全不同,甚至一个农村户口一个城市户口)。当初我和他农村户口的身份结婚,并分得安置房。但现发现他在外面有其他人,并想以城市户口的身份与其结婚。 请问如果他们结婚,我是否可以告其重婚罪?如果我们离婚的话,当初因他农村户口而分得的安置房是否会被收回? 请回答详细一点,这对我很重要谢谢!
1、如果你丈夫以城镇户籍另行登记结婚,则可以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我国并不存在双重户籍制度,建议搞清孰真孰假,因假户籍所获利的利益存在一定风险,但也不一定会被收回,主要要看有没有利益关系人向你主张权利。
2011-03-31 22:41:59
您好:他与您是法定的夫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他再与他人结婚,您可以告他重婚罪;因农村户口而分得的安置房如果房屋主管部门查证您们属于欺诈的话,可能会被收回的。
2011-04-01 09: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