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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纠纷?

咨询者 : fa204367 - 广东     时间 : 2011-03-31 22:21:34    状态 : 已解决



我敲坏了他的烂柜台,他自己用棍子敲打误伤自己,我要赔偿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马峰   [陕西]    13892811015

实体法上,《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程序法上,要看对方有无证据证明你是侵权人,其次是证明烂柜台与你新损坏部分如何区分开来。

2011-03-31 22:29:01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1、你敲坏他的柜台需要赔偿,但对他的误伤不承担责任。 2、两者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2011-04-01 09: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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