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敲坏了他的烂柜台,他自己用棍子敲打误伤自己,我要赔偿吗?
实体法上,《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程序法上,要看对方有无证据证明你是侵权人,其次是证明烂柜台与你新损坏部分如何区分开来。
2011-03-31 22:29:01
1、你敲坏他的柜台需要赔偿,但对他的误伤不承担责任。 2、两者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2011-04-01 09: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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