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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非法拘禁中有殴打情节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咨询者 : fa204383 - 黑龙江     时间 : 2011-03-31 22:56:18    状态 : 已解决



犯罪嫌疑人在试试非法拘禁是对被害人进行殴打,(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伤害的,在案件审理中能算作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不能

2011-04-01 06:27:56

卢慨   [黑龙江]    18745059059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不存在数罪并罚。

2011-04-03 21: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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