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我与一人已开设一家公司了,准备再另外开设一家贸易公司,开设的所有资金均来自原有公司,实际上是原有公司的子公司,但新公司的法人及股东非原公司法人及股东,在这种情况下,原公司如何控制?是否原公司法人及股东应与新公司的法人及股东订立一份“委托协议”?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操作和制作相关文书、协议。
2011-04-01 10:00:28
以原公司作为股东。
2011-04-01 10:00:30
原公司和新公司应该签订一份《控股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1-04-01 10:26:16
原公司作为股东,并股权占百分50以上。 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其他问题,为了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及时来电咨询或面谈。
2011-04-01 10:27:32
至少需要有出资证明。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2011-04-01 12: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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