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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我该承担多少责任?

咨询者 : fa204656 - 新疆     时间 : 2011-04-01 13:41:12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我在小区里看到横幅广告《机械吊沙子水泥地板砖》,然后根据上面留的电话号码联系到本人,商量好价格,即完成这项工作我付钱。也没有写书面协议,他带着他的吊装机械来给我往六楼吊装修用的沙子水泥,由于他着急还有另外一家的钱要挣,在不听我劝阻的前提下,一再增加吊运的重量,致使吊装机械失控滑脱,连他本人也拖带着,从六楼阳台上摔下去,致死。当时除我之外,还有两个现场目击证人。报案后认定为意外事故。死者本人是建筑公司的职工在外干私活挣外快,请问我和死者之间是雇佣还是承揽关系,我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承揽,对于死亡你没有责任。

2011-04-01 13:45:37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一方以交付一定的工作成果(把沙子水泥给吊上来),另一方支付报酬,应该是加工承揽合同。你虽然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到法院,法官还是会判你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的。

2011-04-01 13: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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