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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睛被拳击,导致失明,谁来说理!找谁赔偿?

咨询者 : fa204720 - 内蒙古     时间 : 2011-04-01 15:07:44    状态 : 已解决



单位是否有责任索赔.受害者眼睛被法医评定为5级伤残. 伤害者已经被警方抓捕.伤害者在被抓前 ,已经把自己的房产全部转移.受害者应该找谁可以得到补偿.是起诉单位还是伤害者? 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杨浩   [天津]    13312030139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管怎样也要一份判决出来,利于今后执行。

2011-04-01 15:09:52

姜倩   [山东]    15165721683

你好,还是去法院起诉,尽量证明他转移财产的事实,对你还是有利的!

2011-04-01 15:14:3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在工作中受到的意外伤害属于工伤,应该由单位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第(三)项的规定,受害者的情形属于工伤。

2011-04-01 15: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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