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1982年在大队的主持下自愿立下分家单。现由于宅基地问题提起诉讼,在法院一审判决中,判我胜诉,分家单真实有效。现在他们又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分家单,请问可以撤销吗?
可以起诉要求撤销。
2011-04-01 16:04:07
依法成立的分家单属于合同的一种形式,未经过你的同意是不可以撤销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 第八十五条规定: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011-04-01 16:08:08
不能随意撤销
2011-04-01 16:32:00
不能撤销。
2011-04-01 16:59:32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经得到实际履行的分家单,不能撤销。
2011-04-01 21:19:02
你好! 可以起诉,但原则上不能随便撤销,除非违法或非出自自愿意的!
2011-04-02 11:36:45
你好! 不可以撤销,分家单有效。积极应诉。
2011-04-03 13: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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