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郑州一家公司的员工,上个月由于个人原因离职,我是3月2号提出的离职申请,3月25号办的离职手续,属于按照正常手续离职,上个月发的工资却预扣了下个月的保险,预扣4月社保684.10元,这属于正常吗?和我一块离职的一个同事没有扣除4月社保,唯独我们部门离职的员工都扣除了下个月的社保,还有就是我目前为止已经交了3个月的社保,到现在公司还没有发医保卡,请问我该怎样用法律的手段解决?
不合常理。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011-04-01 19:58:5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1-04-02 06: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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