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母亲和继父结婚20年了,婚后20年我们一直住在继父再婚前的房子,继父突遇急病去世,继父的子女占有了房子,请问我母亲有没有权继承部分房产。谢谢!
你和你母亲属于你继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你继父的遗产,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11-04-01 22: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