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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调职降薪,约谈2次,员工不同意,遭解职,是否可获得补偿?

咨询者 : fa205007 - 江苏     时间 : 2011-04-01 22:58:12    状态 : 已解决



作为部门经理已经任职多年,换了老板后,公司利用“竞聘”的形式,将部门经理直接降为基层员工(为规避风险,公司称为基层管理岗位,实质为柜台操作人员),同时降薪,员工不同意。公司方隔日通知再次换另一同类基层岗位,仍未达成一致,遭解约。公司称是被用工方的原因,无须补偿?是非确实如此。注:用工合同上未注明经理岗位,只是笼统地写“管理岗位”。自我感觉胜算不大,但遭遇如此“潜规则”,实在心有不甘,想咨询一下,是否有办法获得部分补偿。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梅志新   [北京]    13810306992

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不得无故降工资。

2011-04-02 09: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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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获经济补偿金。具体与当地律师联系。

2011-04-02 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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