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和外婆有6个女儿和1个儿子,外婆二十多年前去世,外公十几年前去世,生前的生活和治病的费用都是几个女儿分担。舅舅未婚且无子女(和邻村一有孩子的女人同居二十几年)。舅舅一直住在外公留下的房子里,房子是外公的名子。请问外公留下的房产应该怎么分配,舅舅现在是五保户,影响分配吗?另如果舅舅去世,和舅舅生活二十多年但示登记结婚的女人有继承的权力吗?
没有打结婚证的无权继承
2011-04-02 09:28:29
你外公和外婆的房屋为遗产,由其6女1子共同法定继承;你舅舅的配偶没有对该房屋的法定继承权。
2011-04-02 14: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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