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最近政府在修312国道主要是八车道的行驶,正好我家的住房一半在红外线之内(必须拆迁的),有多一半在红外线之外(不用拆迁)。在近期与我处协商,赔款仅仅7万过一点,我们提出异议,他们又把红外线以外的房子丈量了又增加了3万余元总计11万多,按照500元/平米,周围的有1000元的、1500元的。我想咨询: 1、政府的补偿标准是不是统一的?具体如何赔偿的 2、我们通过自己找评估公司做出的房屋评估报告与政府的评估报告作比较,会采纳我们的方案么? 3、若我们不同意拆迁的协议补偿金额,他们会强拆吗? 谢谢,敬请速回音! 邮箱:xiaoliguoche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