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今年与他结婚5年,并生有一儿子,今年三岁,他在北京打工,我在家留守,在我怀孕5个月,他就开始和别的女人来往,揣着别的女人的照片,而且经常喝酒,一喝酒烂醉,期间一年都不带打电话回家,对我和孩子不管不问,今年我们吵着离婚,他临走前去法院把我起诉了,起诉离婚,要求孩子归他,我没别的要求,就想要孩子,而且孩子跟他没感情,从小到大都是我一手抚养,他没插过手,而且传票上他信口雌黄,说我不管他们,我想咨询下打官司我胜算大吗,我就想要孩子的抚养权。
由于你的丈夫有酗酒的不良生活习惯,生活也不稳定,所以你主张孩子抚养权的要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011-04-03 2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