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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遭遇?

咨询者 : fa205970 - 湖北     时间 : 2011-04-03 18:35:58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武当山风景区换乘区间车时被景区区间车撞倒在地,车队人员把我送到十堰太和医院后预交了2000元费用后就走人了。我在医院由我的朋友轮流从家乡赶来陪护(因为我不是当地人),现在医院费用清单已经花了4000多元了(医院未停药),我自己还有吃饭租床等相关费用。经过检查后未发现明显错位性骨折,现在还在治疗。景区方面一直没和我联系。请问我要怎样和他们交涉,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单纯的是车祸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找景区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有伤残的还可要求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

2011-04-03 19:00:28

万隆   [湖北]    13409941975

案由可以定旅游合同纠纷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可以索赔精神抚慰金。

2011-04-04 19: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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