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和小李,两个发生纠纷, 在争吵时,小张将小李推到, 使小李身上多外划伤。小李不服,站起来打了小张两下,小张右脚 被打肿起来了,,,事后,两天,小张依然能正常工作,,到第三天,他独自去了医院,医生诊断为,肌肉损伤,只需开点外用药就行,,,可是张不同意 。医生没办法只给他吊水,总共花医药费,300多元,,,,那么,小李,应该陪这医药费吗。。。。
1、不是。 2、关键看损害后果与侵权行为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2009-07-04 13:23:55
互殴,一般互赔!
2009-07-04 18:12:08
不属于法律上的正当防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从以上的定义可以看出您说的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法律上正当防卫,因此不会得到赔偿。
2009-07-04 14:51:20
这应是互相斗殴,不宜认定为正当防卫。 双方都有过错,应赔一定的医疗费。
2009-07-04 14: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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