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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面对此问题我们应如何防范??

咨询者 : fa193010 - 福建     时间 : 2011-04-04 09:19:47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是福建省泉州市的。2011年2月22日我们收到了拆迁行政裁决书,裁决书里称我们若有异议,可在60天内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们想知道在这3个月期间内他们(拆迁征收人)能对我们采取什么措施?应如何防范?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在复议或起诉期间,不得采取任何措施,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1-04-04 09:33:48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在复议期内或起诉期内拆迁人不得采取任何措施。如其强拆,报警!

2011-04-04 09:21:33

孟显荣   [重庆]    13647647162

三个月期间不会采取任何行政强制行为。

2011-04-04 09: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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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复议或起诉期间,不能采取任何措施,

2011-04-04 09: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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