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银行员工,2008年8月单位统一组织我行员工参加金融理财师培训并考试,共计花费(培训费,书本费,考试费等)1.7万,2009.4月证书正式发放,但是在报销费用时,单位要求签订一个5年合同,否则费用不报销,合同规定,要在单位工作5年,否则赔偿单位20万,我现在要离职,但单位签订的合共制约着我,我该怎么办?我要是什么都不要,辞职是不是就不用赔偿单位的违约金了,如果我强行离职,最多能赔偿单位多少钱?
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为你提供专业技术培训,有权利与你约定服务期限。如果你违反该服务期限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你已经为单位工作2年,你应该向单位支付违约金1.7万的60%,也就是1.02万元。
2011-04-04 10:23:39
1、你们银行签订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20万赔偿得不到法律支持; 2、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不受限制,只不过需要承担培训费的违约金; 3、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是比较到位的,如果操作得当,您还可以从银行得到有关经济补偿金; 4、如需,可电话咨询。
2011-04-04 11: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