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男子,在自家院子里做农活时,外面马路的马受惊吓了,撞倒了我家的围墙,飞出的方砖将我砸倒,造成股骨头严重受伤,做手术更换了新的人造股骨头,脚踝轻微骨折,以后失去劳动能力,请问此情况应索赔多少钱。谢谢!
属于人身侵权,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011-04-04 16:59:33
一、首先需要做伤残鉴定。根据残疾鉴定结果具体索赔。 二、估计为九-十级伤残。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项目可以考虑在三万左右商洽。具体详细计算,则需鉴定后确定。
2011-04-04 18: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