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有一处房产,丈夫是自书遗嘱,房子归他但没有公证,是否可以更名到她的名下。(我妹妹是后嫁的,丈夫和前妻有4个儿女,他们有权分割这套房产吗?)如果可以更名,麻烦你告知程序怎样走,谢谢!期待您的答复!!!!
我妹妹有一处房产——该房产属于谁所有? 丈夫是自书遗嘱——该遗嘱如有效,可以处分他自己的财产。 如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半是丈夫的,一半是妻子的;丈夫立下遗嘱后,就全部属于妻子即你妹妹所有了,其他人无权要求分割! 一般情况下,需要全部的法定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然后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采纳为答案。 你积极的评价是对免费提供帮助的律师最好的鼓励!
2009-07-08 09:36:59
首先要弄清楚房子是不是你妹夫与其前妻的共同财产。其次你妹夫与其前妻及子女是否属于依靠你妹夫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否则房子可以更名到你妹妹名下。
2009-07-08 07: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