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我和老公离婚后,孩子归我,我有权给孩子改名吗?如果可以,都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里呢?需不需要男方的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不知道您的孩子是成年还是未成年。
2009-07-06 10:4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