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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判决里认定是诈骗,我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 : fa206693 - 北京     时间 : 2011-04-05 11:28:20    状态 : 已解决



我与08年在丰台买了一套房,通过银行贷款,借贷60万,办理了过户手续,后银行贷款我以还清。后发现是卖我房的人,是原房主的孙子,在房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找了起他人做了假,过户到他的名下,后又过户到我名下,他因其它诈骗被判3年半,在民事判决中,他承认一切事实,我去过丰台经侦,它们说无法立案,我不知该怎么办了。谢谢各位法律工作者,帮忙出出主意。

  另外 9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你不知出卖人(原房主的孙子)系无处分权人,付清了款项,办理了过户手续,符合善意取得的规定,享有所买房屋完全的产权。

2011-04-05 11:31:42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法院判决的结果呢?

2011-04-05 11:44:00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你说的不够清楚、全面,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2011-04-05 12:03:40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如果属于诈骗案件,法院应当将本案移交到公安进行立案侦查。 请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免费给您全面和详细解答。精干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专业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中恒律师事务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北京民事律师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607767393

2011-04-05 15:39:50

王飞   [北京]    18801459996

如果你买房时按照正常市场价支付房款,且对卖方伪造证据骗取过户不知情的话,你基于善意取得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除非卖方伪造签名骗取过户的行为被建委撤销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2011-04-05 20:04:52

袁丽萍   [北京]    18611943978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你购买房屋属于法律上的善意取得,无须担心。

2011-04-06 08:30:05

祝永根   [北京]    13141427548

你好! 你属于善意取得,可以取得房产的所有权,同时由他爷爷向他索赔!

2011-04-06 11:33:04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跟房主的孙子签订买卖合同,并且以市价支付,你已经还清贷款,并且已经实际居住,事实证明已经完成了交付,因此你属于善意取得,房产所有权应当属于你,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真正的房主已经起诉你了吗? 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1-04-06 11:55:41

韩冰   [北京]    13901073030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跟房主的孙子签订买卖合同,并且以市价支付,您已经还清贷款,并且已经实际居住,事实证明已经完成了交付,因此您属于善意取得,房产所有权应当属于你,您现在遇到的实际麻烦事是什么?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4-06 16: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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