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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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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急求助?

咨询者 : fa206705 - 河北     时间 : 2011-04-05 11:56:09    状态 : 已解决



我借给别人了十万块钱,距离现在有七八年了吧,利息是一分,有借条,当时没有规定什么时候还我,我现在想把钱要回来,可对方以没钱为借口,迟迟不肯还钱,我是不是可能提起诉讼???有什么必须具备的条件、证据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陈元丹   [福建]    13950208171

可以起诉

2011-04-05 12:07:33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随时可以主张返还,只是要求给予一定的准备时间。 所以,你既然已经向他要过了,就可以起诉要求归还!

2011-04-05 12:07:34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你已经向他主张还款,他却不还,你就可以起诉。 借条没有规定什么时候还,就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对方以没钱为借口,迟迟不肯还钱,可起诉要求还款。可以与我(债权债务专业律师)联系,助您维权!

2011-04-05 12: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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